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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,你忽然用力的聞了聞我手臂附近的味道。我以為是天氣熱,我不自覺出汗了,想到你最討厭流汗了,大概也不喜歡我身上有氣味吧,臉一下子熱辣辣的紅到耳根,問你是不是聞到什麼異味。可是你說沒什麼,也沒什麼異味,你就只是聞一聞而已。

你真有趣。那時真想摸摸你的頭,說你好可愛。不過,很快的我就警覺到,身邊還有同事啊,還沒下班呢。更何況,就算是只剩我們兩個人,我也不敢輕舉妄動,跳過標示純友誼的那一條線。


下班後一大群人約好要吃飯,你準時赴約。相較於之前總是推三阻四的你,這樣爽快俐落的出場方式反而讓我好不習慣。不過我心裡很開心唷。這樣是不是表示,我們之間有什麼特殊的感應呢?所以你忽然以異常明快的決策速度出席。


入座前我開開心心的幫大家拉開椅子,連男朋友都看出我的異常。妳怎麼了啊,吃個飯這麼高興,餓到了嗎?他問。


我笑嘻嘻的說沒有,湊在他身邊看菜單。


對我來說,也不需要坐在你身邊的位置拗你幫我夾菜舀湯。能夠跟你相處在距離很接近的空間裡,我就心滿意足了。畢竟,寫完十封情書,把它們徹底的埋在荒原裡,我就要讓自己忘記我喜歡過你這件事了。所以能在過程裡,充份放縱自己去滿足單戀你而連帶產生的欲望:想見到你、想和你私下相處、想多跟你說幾句話……當欲望被滿足了,我就沒什麼好抱怨的了。


人生裡面能夠遇見適合自己的人是難得的幸運,能在一起就是抽到第一特獎。我既然沒有辦法和你在一起,能不持續悲傷的單戀你,對我來說也是個大獎喔。


聚餐的地點並不是我最喜歡的餐館。菜色也和平常一樣普普通通。但是這頓飯我吃得很香。忽然覺得自己好像變成一個小孩,什麼都不在意,只要能擁有自己想要的東西就好了。


如果有人在此時抽問我:我的心裡,究竟是喜歡你什麼特質?我想,也許有關你的每一項都不是重點。你的反應才是我最在乎的。但也只是在乎喲。和我喜歡你與否,完全無關。


我喜歡你就是喜歡了。理直氣壯,可是一點也不需要理由啊。如果我單身,我一定要帶著這樣理所當然的氣勢去追求你,可惜我們認識得太晚了,只能告訴自己下回請早。


曾經有科學家做過一個實驗。他們收集了許多男人的汗衫,請女人以嗅覺前去挑選自己喜歡的一件。這些未經清洗的汗衫上有著男人的味道,女人依憑氣味選擇出的男人,剛好身上的抗體會與女人所缺乏的補足,使得下一代更健康、不易受疾病侵擾。


漸漸的,我體認到一件事:我不需要去特別揀選出你個性裡或表相上與眾不同之處。愛情,不需要特別,在發生的當時,我可以嗅出你身上我所需要的氣味。那就足夠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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